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作者: 时间:2021-04-15 点击数:

201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每一位公民也都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全社会、每位公民共同努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一同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1.坚守法律红线;
  2.保守所知国家秘密;
  3.不受挑唆,不向他人提供相关资讯或者线索;
  4.朋友圈晒照片时,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拍照的地点拍照;
  5.表达爱国行为要理性,不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照片;
  6.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7.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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