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0-09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学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现对学院车辆派遣工作流程进行规范调整(附件1),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填写学院公务用车单(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按流程申请车辆派遣,本流程自2018年10月9日起施行。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车辆派遣工作流程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公务用车单 (市内)
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公务用车单 (长途)
4.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通勤车(45座)用车单
党政办公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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