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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相关任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5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安排,现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对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日常工作,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二、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全面整改。

三、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每项任务800字以内),于2018年11月12日前报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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