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制度意识,决定开展学院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制度“留”、“废”、“改”、“立”,统计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和山西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所属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做好“留”、“废”、“改”、“立”统计工作,并报请分管院领导审阅核定。
二、认真开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院领导审阅核定的制度“留”、“废”、“改”、“立”情况,积极开展本部门、单位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各部门、单位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要有完成期限,要把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请各部门、单位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制度建设“留”、“废”、“改”、“立”统计表发至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