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山西省档案局要求,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晋档函〔2024〕5号)文件精神,做好学习记录,广泛开展宣传,扎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单位于3月15日下班前将学习情况报送给办公室高情(综合楼515),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邮箱ykxydzb@sina.com。
附件:《山西省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