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是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生活需求,切实提高食堂饭菜价格和服务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院食堂现对外招标。选择中标餐饮企业获得学院食堂的经营承租权并签定三年经营承租合同。
学院食堂分上、下2层,有三个区域分别应由三家餐饮企业租赁,总面积约3825平方米。(了解详情请实地考察)
* 1、有五年以上从事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经验并在省教育厅备案的餐饮企业。
* 2、具有支撑本项目的经济实力,信誉可靠、无餐饮服务行业不良记录。
* 3、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法人资质。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人员配置;(2)规章制度;(3)实施措施;(4)经营内容(品种,原料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
1、承租企业每年需向学院缴纳经营管理费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其中,一区经营管理费8万元∕年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5万元、二区经营管理费10万元∕年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5万元、三区经营管理费4万元∕年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5万元。此外,每家企业还需对现有食堂不符合食品加工操作的流程进行改建,并对必要设备进行配置,以符合食堂标准化要求。投资部分按每年折旧进行计算,三年折旧100%,经营承租期满,所有投资部分归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所有。
2、承租企业在经营期内被执法部门因食品卫生、质量等问题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坏学院声誉的,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租企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3、电费、煤气费均按国家规定价格,每月按实际消耗量交费。食堂保洁、洗消、垃圾清运人员的费用均由承租企业支付。
4、经营期间,承租企业需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5、承租企业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
6、承租企业在经营期间,应认真做好工作人员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因管理不善造成失火、失盗、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伤亡责任事故,由承租企业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承租企业对所租食堂、饭店只有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合同到期后无条件退出。
8、承租企业应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应精心组建服务队伍,严格审核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准聘用童工、有精神障碍人员,服务人员取得健康证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承租企业还需将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花名册向学院餐饮管理部门提供,主动自觉接受检查、监督管理。
9、承租企业在合同期内,如中途停止营业或违反合同规定转包他人经营,学院将不予退还其经营管理费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企业承担。承租企业若需中途单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
10、承租企业在食堂经营期间,应将毛利控制在20%以内,饭菜价格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院监督,不得牟取暴利。否则,学院将终止合同并扣除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11、若因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终止合同,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2、发标地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饮食部办公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经学院评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确定中标企业,经公示5天后通知中标企业。
招标联系人:王勇斌 招标电话:13383434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