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时间:2015-08-25 点击数:
9月22日,后勤处组织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在学生餐厅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院党委副书记尹士优出席会议并讲话。后勤党支部书记郭敏、后勤处处长张晋永、副处长王茂林、餐饮部主任王勇斌及全体从业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后勤处副处长王茂林主持。
会上,王勇斌宣读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
王茂林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加工制作中操作规范及秋季食物中毒预防和处置、剩菜剩饭的处理登记以及个人卫生的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张晋永在讲话中对各食堂员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餐饮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思路,加大措施推动学院餐饮服务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以更好的工作成绩回馈学院的支持与帮助。
郭敏强调全体从业人员要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确保餐饮工作安全,让学校放心、领导放心、学生家长放心。
院党委副书记尹士优最后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工作在面临高校饮食发展普遍艰难的形势下,希望餐饮工作注重规章制度规范,抓好食品安全关,严格遵守餐饮工作“十严禁,十不准”:一是严禁转包食堂窗口,不准食堂负责人在学生就餐时脱岗;二是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不准没有办理体检手续和在餐饮部办理入职手续者进入食堂工作区域;三是严禁食堂从校外购进半成品、成品销售,不准采购使用过期的食品原辅料,更不允许购进“三无”产品;四是严禁在食堂加工制售餐饮部规定加工以外的食品,不准随意改变品种加工,造成恶意竞争;五是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不准把剩饭混入新饭菜出售;剩饭菜必须经管理员确认能食用后,加热单独出售;六是严禁不使用卫生工具售饭,不准手抓售饭;七是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食堂用品,不准把易燃易爆或与餐饮无关的危险品带入食堂;八是严禁不穿工作服,不戴口罩、手套、帽子售饭,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九是严禁在食堂工作区域抽烟、喝酒,不准打架斗殴、说脏话;十是严禁把未经过消毒的餐具给学生使用,不准把在体检中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留在食堂使用。
并最后提出“十个要”:一是人要精神;二是物要整洁;三是环境要卫生;四是餐饮设施设备要保证安全可靠;五是采购原料要有合法渠道;六是管理一定要规范;七是责任一定要清晰;八是饭菜价格要合理;九是大家要互相监督;十是要确保餐饮绝对安全。使我院的餐饮服务保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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