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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补充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7  |  作者:宣传统战部  |  浏览:

为使我院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工作更加完善,对我院磋商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补充选取,现将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选取范围:本次公开补充选取合格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为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磋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代理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 ccgp. gov.cn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并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报价单 (以折扣比率的形式报价)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19  27  日至202110 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3、获取方式:

(1) 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第五条“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扫描件或拍照发到指定邮箱:609548918@qq.com。采购方将会把磋商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到供应商的邮箱;

(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须携带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六、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10 15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

七、录用方式: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按规定进行综合审查磋商,择优录用2家公司,从事我校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服务周期:  15个月

八、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发布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通知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sxphc.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0340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