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15-06-30 点击数: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做好结息工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将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暂停办理,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也将暂停使用。业务恢复办理时间为2015年7月2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谅解。

特此公告。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