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16-10-24 点击数:

依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晋财会〔2016〕22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晋财会〔2016〕25号)(以下简称“内控基础评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学院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夯实学院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学院内部管理水平,为建设国内一流的职业院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贯穿于学院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学院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学院的内部控制能力与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

应当针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人事、财务、资产、建设维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事务、后勤保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评估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体目标

以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为抓手,以规范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内控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实施建设方案、指导建立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体系、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内控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院 长

副组长: 纪委书记

副院长

成 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

组织人事部部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计划财务处处长

审计处处长

(二)成立监督检查机构

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监督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三)联合工作机构

成立由计划财务处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审计处、后勤保卫处、基建办、实训中心、电教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部等部门参加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联合工作组”在“内控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院各部门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 分管计财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 计划财务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组织人事部部长

教务处处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审计处处长

后勤保卫处处长

基建办公室主任

继续教育部主任

图书馆馆长

实训中心主任

科研中心主任

电教中心主任

五、主要任务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建立适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是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

(三)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

针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学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

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六、工作步骤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晋财会〔2016〕22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晋财会〔2016〕25号)的要求,为保证学院内控建设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按期完成,按照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6年10月13日-19日)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详细制定适合学院的《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学院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意义、原则、任务和方法。

(二)梳理排查阶段(2016年10月20日-31日)

依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学院“内控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依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评价操作细则》(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并进行评分,将排查结果和评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落实完善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10日)

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将本次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院长汇报,以明确下一步自身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与工作方向。要按照《内控规范》和《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各部门业务内容、组织架构和管理特点开展内控建设的建立和各项管理制定的完善工作。要充分论证学院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各专项内部控制制度,提交学院讨论形成正式文件。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学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学院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校内外的“内部控制建设”培训活动,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学院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0日-20日)

学院内控领导组及联合工作组对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面推进学院内控建设工作,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站在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和学习,精心组织落实,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组织推动内控实施。按照学院推进内控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认真抓好内部控制建设,明确工作分工,配备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三)深入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的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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