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化非药用类精麻药品管控 剑指新型毒品
作者:admin 时间:2015-11-27 点击数:
一种被称为“实验室毒品”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近年来正在取代传统阿片类毒品在全球蔓延。记者26日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为遏制这种新型毒品的快速蔓延势头,国家禁毒办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新办法,全面强化对非药用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控。
据悉,有别于通过植物提纯的传统阿片类毒品,这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修改现有毒品分子结构制造出来的类似药品。由于完全是人工合成,因而有“实验室毒品”之称。与现有管制毒品相比,这些药品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相似甚至更强,因此近年在全球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快速蔓延。
国家禁毒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品种更新速度极快,替代品层出不穷,管控难度极大。据联合国《2015年世界毒品报告》,目前全球已检测发现541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大大超过国际禁毒公约的管制数量。从侦办情况看,在我国的长三角一带,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与境外贩毒团伙相勾连。
为应对毒情的发展,国家禁毒办日前会同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该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覆盖了当前全球主流的8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方式相比,新办法不但把联合国已管制或已在国内形成现实滥用危害的品种纳入列管范畴,也把我国有生产、无滥用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造成滥用危害纳入列管。对于实际检测到的新品种,从专家委员会风险评估到完成列管立法程序一般不超过9个月。
记者获悉,下一步,国家禁毒办将全面排查摸底列管品种的生产、走私、滥用情况及变化,梳理排查有关公司、人员信息等,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监测工作,并推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及时制定新增列的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