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将为儿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儿童药是我国2.2亿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提升我国儿童健康与用药水平,有利于国家更好地维护儿童健康权益,亦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医改,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保障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随着二孩政策放开,预计新生儿较现有年出生量增量过千万,儿童药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十二五”(2011年-2015年)已步入收官阶段,在此期间国家所颁布的一系列扶持儿童药的政策,利好易服、安全的儿童用药研发生产。“十三五”时期,预计国家会进一步加大儿童药的投入,在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儿童药产品的开发前景可期。
“十二五”政策速览框架成型:更关注剂型开发
按《“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其中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更是将此数据进一步细化:至2015年,婴儿死亡率不高于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高于1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比2000年下降49.8%,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57%;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
为达到以上目标,国务院及卫生部(现卫计委)提出了配套政策:重点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特别是省级妇儿专科医院和县级医院妇儿科建设;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儿科医师的培养等。
对于药品而言,各部委提出一系列规划,从医保报销、新药研发和目标防治疾病方面推动儿童药产业发展。其中,对于儿童药的新药开发,国家更鼓励方便服用的儿童剂型研发。
“十二五”规划大多数是框架性的,仍未能解决我国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适宜剂型和规格缺乏、药物临床试验基础薄弱、不规范处方行为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加快审评审批
2011年至2013年,我国具儿科适应症且方便儿童口服的国内厂家批准文号不超过50个,而且获批的产品主要是抗生素和感冒止咳类中成药。
2014年前后,各部委发布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从加快审评、鼓励研发创新机制、鼓励开展儿童用药临床试验、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保障生产供应等方面推动“十二五”规划落地。
其中,《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和CFDA《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140号)》都提及了加快审评审批儿童药。
但实际上,在药品注册详细进度中,据咸达数据V3.2,笔者只查到3个加快品种的加快原因是与儿童药相关的,分别是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的右旋布洛芬口服混悬液、大冢制药株式会社的阿立哌唑口服溶液和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射用拉布立海。疫苗方面,北京天坛生物的水痘减毒活疫苗、风疹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辉瑞的十三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等疫苗虽然没有注明加快原因,但实际临床应用与儿科息息相关。
价格扶持政策
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方面,六部委《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要求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
据此,2015年9月30日,广东省《关于公示儿童专用药最新中标价格申报信息及入市价调整信息的通知》对入市价给予优待,“入市价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原入市价20%”。
虽然广东对已因新版GMP认证致成本上涨等原因上调过入市价的,以调整前的价格作为原入市价进行调整;以申报价格计算入市价的,以后不得再以新版GMP认证致成本上涨等原因上调入市价”的限制,但相比于整体医药行业的降价总基调,此上调幅度限制政策可谓儿童药价格扶持的落地政策信号,利好具临床需求的儿童药。
“十三五”研发指路
3条路径:针对未满足的需求
考虑到用药安全与开发成本问题,儿童药的研发主要有3条思路:一是仿制国内外已上市的成熟产品,如WHO儿科基本药物目录和欧美主流国家儿科指南用药;二是现有国内上市的具备临床需求但不方便服用的儿科药,根据生物利用度合理改剂型;三是现有国内上市且安全性好的成人用药增加儿童适用规格,且根据生物利用度合理改剂型。
“十二五”期间获批的儿童药,更多是现有成人用药增加儿童适用规格与仿制国内已上市的成熟产品,产品也主要集中在抗生素类、疫苗和感冒止咳类中成药。国外研发热点哮喘和小儿多动症国内跟进的厂家不多,更别说罕见病了。
儿科药为主营产品的上市公司方面,2011年至今的新获批文或许更能说明儿科药的研发现状——葵花药业(SZ002737)无新批文,亚宝药业(SH600351)仅小儿泻止散(国药准字Z20153010)一个儿科药生产批文,康芝药业(SZ300086)说明书注明有儿童用药剂量的仅盐酸左西替利嗪颗粒(国药准字H20150042)一个生产批文。
令人鼓舞的是,2015年《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新增2.5类“含有已知活性成分的新用法用量和新规格的制剂”,监测期3年;2.4类“含有已知活性成分的新适应症的制剂”,对应原1.6类,原无监测期,现监测期3年。这对国内企业根据亚裔人士开发新规格和适用于儿童的新适应症是政策利好。
5个引擎:期待的配套政策
对于“十三五”规划,笔者认为,在已有的政策基础上,以下5个方面配套政策亟需完善,有利于行业发展。
⒈临床必需儿科药目录制定与加快审评审批
由专业协会专家总结流行病学现状和国内目前儿童用药现状,确定哪些儿科疾病缺少药物急需攻克,并根据国内外儿科指南和儿科用药临床经验,制定鼓励研发的儿童用药目录,目录内药品独立通道,加快审评审批,引导企业研发申报。
2孤儿药定点研发、定点生产
确定孤儿药的定义,对于临床必需的但适应症患儿较少的药物,制定鼓励目录一定时期后仍无厂家愿意申报,根据药物经济学的评价数据,利用医保基金采取定点研发、生产方式保障供应。
3尽快建立新药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及用药信息数据库,避免重复
目前研发的主要阻碍是临床试验成本较高、受试者参与度低,建议加快建立新药申请时提供相关儿童临床试验数据及用药信息的制度,已上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时补充完善已上市药品儿童临床试验数据,使研究数据能充分支持儿科新药研发,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研究,更好地满足儿科患者的用药需求。
4制定儿童药专属的医保/基药目录,根据供求情况制定弹性价格
根据儿童药的临床需求与可及性,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和WHO儿童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药品;中国药典、国家处方集(包括儿童用药部分)收载的药品;纳入国家临床路径、重大疾病保障、重大药物创新、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纳入儿科常见疾病临床治疗指南(共识)或诊疗规范的药品,各省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制定儿童药专属的医保/基药目录,目录内的药品根据供求情况制定弹性价格政策以及对应的医保支付制度。
5方便儿童服用的创新剂型,每个剂型扶持1-3个生产厂家
选择口感好、服用方便和生物利用度高的独特剂型建立制剂工艺生产孵化器,每个孵化器扶持1-3个生产厂家将现有已上市儿童药改对应的新剂型,以保证儿童药适宜剂型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