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12-29 点击数:

山 西 药 科 职 业 学 院

科研中心函〔2019〕1号

关于2019年度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我院2019年度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拟于2019年5月进行立项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立足于服务学院。申请人所申报的科研项目在研究终结后,其研究成果必须有利于学院的教学、管理实际,或是能提升学院形象与社会知名度。其中,技术研发类其研究成果表现为专利、新产品、新工艺及新型外观设计;社会服务类其研究成果表现为面向市场、企业或农村的技术、标准等,要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校本高职教育研究类其最终研究成果表现为具体方案或实施办法,要有可操作性,能为学院的工作实际产生推进作用;学院发展战略研究类其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为论文,能为学院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科研项目要有延伸性。申请人要注意关注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的科研信息动态,在申报校内教科研项目时最好前瞻性地考虑与相关省级科研项目的接轨,或积极将校内科研项目向省级立项推进。申请人也可直接申请省级立项科研项目,由科研中心提供相关信息帮助。

3.科研经费首先由申请人申报,审批立项后再由学院核准。

4.关于研究周期,理论性研究一般不超过一年,偏重实证类的科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团队、个人均可申报。鼓励团队申报。

2.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3.校级及校级以上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新项目。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可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一般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

5.计划申报2019年度院外课题的,须先期申报院级课题。未取得院级课题立项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申报院外课题申请。

三、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请者认真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由科研中心公布。

4.申报时递交经各部门、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交科研中心李世相,并报电子文档,电子邮箱:275119432@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

附件:教科研课题申请书

(见校园网OA系统)

科研中心

2019年01月3日

抄送:院领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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