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药 科 职 业 学 院
科研中心函〔2015〕2号
关于转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的通知”(高职研[2014]23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公布以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积极发挥学会研究服务作用、主动融入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借鉴的学术性研究成果。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根据 2014年学会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聚焦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实践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大力组织推进针对现实问题的政策性研究和学术性研究,进一步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科学决策、服务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于高职教育科研影响力的提升,研究会决定面向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开展研究项目,启动“十二五”规划课题补充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及基本要求
补充立项重在鼓励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院校、本专业领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的实际需要,聚焦高职教育及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建专业性研究团队,梳理分析本研究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国内外比较研究,切实提升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质量水平,努力形成可借鉴、有学术质量的研究成果。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认真选取最能体现本团队研究水平、有扎实研究基础、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参加补充立项申报。基本要求是:紧密围绕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主题,进行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努力提交能切实反映本地区、本行业、本院校高职教育质量的研究成果。同时重点关注以下研究领域:区域、行业、院校高职教育质量专题研究;全面深化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职院校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院校高职教育信息化专题研究;区域、行业高职教育协同创新实践的专题研究,等等。本次课题申报不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可根据基本要求以及自身研究实际,自行选题进行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次补充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规划补充立项课题两类,共拟立项不超过 100 项,其中重点资助课题不超过 10 项。重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 1-3 万元,正式评审立项通过后拨付;规划补充立项课题自筹资金。
三、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间
原则上凡是研究会确定的重点资助课题的开题与结题应由研究会推荐1 名专家参加评审;重点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专著教材)和公开发表核心论文 2 篇及以上或一般论文 4 篇及以上。规划补充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形成研究报告(或专著教材)和公开发表核心论文 1 篇及以上或一般论文 2 篇及以上。专著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都要注明课题项目及编号。立项课题要求在 1-3 年完成,最迟在 4 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题表和相关结题报告,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在对结题材料审核后,按照研究会课题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属于应用类项目,除按照以上要求结题外,课题组还应进一步应用推广、直至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研究会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四、申报条件及管理事项补充立项课题
申报必须为研究会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名义申请。要求课题申报单位能切实组建起协同合作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尽量体现决策、实践和研究者共同参与的广泛代表性。课题负责人需具备主持厅局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能够真正承担领导调研和组织研究的责任。学会秘书处将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做好课题申报、开题审核、中期检查、成果评鉴等方面服务工作。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3日。课题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点击下载或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www.chinagz.org)下载。
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二份)纸质版交科研中心李世相,并报电子文档,电子邮箱:275119432@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
附件15/Manage/Upload/file/%E9%AB%98%E8%81%8C%E7%A0%94%5B2014%5D23%E5%8F%B7.pdf
科研中心
2015年01月07日
抄送:院领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