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5-27 点击数:

山 西 药 科 职 业 学 院

科研中心函〔2016〕11号

院属各部门、单位:

接晋教科规办函[2016]4号文通知,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全文转发给你们,接到通知后,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积极认真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

报送地点:院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7820584;13903436417

电子邮箱:275119432@qq.com。

抄送:院领导

科研中心

2016年05月27日

附件:

晋教科规办函[2016]4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转发给你们,接到通知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积极认真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给我省下达的申报指标是40项。根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申报的参评成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成果将推荐报送全国规划办。

本届优秀成果申报所需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办)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351—5604689;电子邮箱:sxsghb@163.com;

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 励活动的通知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下载(www.sxsjky.com/UploadFiles/file/201605/20160519155328_082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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