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对教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11-23 点击数:

山 西 药 科 职 业 学 院

科研中心函〔2016〕18号

关于2016年度对教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性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既定任务,提升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及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学院决定对立项的课题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年度以来立项未结题的院级课题以及到期未结题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课题等共18项。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计划完成的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2.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及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3.存在的问题;

4.下阶段的计划进度;

5.其他说明。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课题组自查、专家检查两个阶段。

1.课题组自查 各课题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可到OA网上或科研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一式2份(请将电子版发送到275119432@qq.com),由所在部门审核和签署意见。课题研究已经开展的工作,如问卷、调查表、论文等有关阶段性研究成果要以复印件形式附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后一并提交。

2.专家组检查 科研中心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将视具体情况减少或终止课题经费,乃至取消其校级课题资格。逾期提交《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的课题,将视为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

四、报送地点

科研中心(李世相收)。

五、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1:2016年度教科研课题年度检查名单

附件2: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

科研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抄送:院领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教科研课题年度检查名单

序号

主持人

课 题 名 称

项目编号

1

蔡翠芳

深化高职中药类专业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与实践

GH-13189

2

韩晓静

高等职业院校中药制药专业“工学交替”育人模式下教学计划的构建研究

GH-13190

3

刘娜丽

芦笋营养面食的研制

2014101

4

王海花

何首乌炮制工艺及质量控制研究

2014103

5

张 妤

清半夏炮制工艺研究

2014104

6

景晓琦

六神曲的制备及质量控制

2014105

7

吕建军

熟地黄炮制加工工艺及质量控制研究

2014106

8

孙 靓

黄精炮制工艺及功能性食品研究

2014107

9

程永杰

应用CMC-Offline-HPLC/MS分析方法筛选辛夷中活性成分

2014108

10

郭芸

我院学术营养知识、态度、行为及影响因素调查研究

2014301

11

董双涛

嗜热链球菌与嗜酸乳酸杆菌共发酵制备酸奶的工艺研究

2015101

12

孙笑宇

菟丝子饼炮制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

2015102

13

李艳丽

白藜芦醇在NMDA诱导的兴奋性神经毒中的保护作用

2015103

14

尹士优

中医药文化传承与药科类高职院校校园规划设计

2015307

15

徐丽霞

保健利咽柿霜糖的研制

2013101

16

董双涛

聚合草叶蛋白的碱溶酸沉法提取工艺研究

省教育厅2015课题

17

李宝霞

黄芫花中黄酮类物质的分离及结构测定

18

程侯连

复方醋氯芬酸缓释微丸的研究

附件2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项目(2016)年度检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总经费(万元)

项目类别

起止

年限

项目计划完成的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及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下阶段的计划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其他说明

具体检查指标:

1、 项目是否按照年度计划执行? □ 是 □ 否 □ 无法确定

2、 项目是否已经取得创新性成果? □ 是 □ 否 □ 无法确定

3、 项目是否还具有继续研究的价值? □ 是 □ 否 □ 无法确定

4、 项目是否调整研究目标或内容? □ 是 □ 否 □ 无法确定

5、 项目是否按照原定计划拨款? □ 是 □ 否 □ 无法确定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研中心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填表说明

一.年度检查表要逐条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二.表格大小可根据内容多少自行调整,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经所在部门签章,一式二份,交科研中心。

三.本说明在正式的年度检查表中不必保留。

四.填写完毕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75119432@qq.com。

五.严格按规定期限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说明不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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