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05-31 点击数: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科研中心函〔2017〕13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规办字〔2017〕2号)要求,我院现开始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突出对重大现实问题、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的研究,着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形成一批重导向、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突出实践意识,着眼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

2.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的,一般要在两年内完成。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及充分应用。

3.条件要求:(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课题,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申报。(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5)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4.报送要求:(1)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3份、活页7份、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2)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复印。

5.时间要求:以上材料于7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7820584;13903436417

电子邮箱:275119432@qq.com。

三、其他要求

1. 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于其中一份封皮签署明确意见。

2.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要严格核查,严禁重复申报。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抄送:院领导

附件【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doc

附件【附件3:2017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中心

2016年12月10日

窗体底端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