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药 科 职 业 学 院
科研中心函〔2020〕2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轮
教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我院2020年度第二轮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拟于2020年10月下旬进行立项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基础研究。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和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包括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纯基础研究是不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也不谋求成果应用,只是为增加新知识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定向基础研究是为当前已知的和未来可预料问题的识别和解决而提供某方面基础知识的基础研究。其研究成果通常以提出一般原理理论和规律,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形式为主。
2.应用研究。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其研究成果以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形式为主。
3.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其研究成果以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颖性的产品原型、原始样机及装置、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等形式为主。
4.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是指为使实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作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和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研究成果以科学著作,可供生产和实际使用的带技术、工艺参数规范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形式为主。
5.科技服务。指和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包括为扩大科技成果的适用范围而进行的示范推广工作;为用户提供信息和文献服务的系统性工作;为用户提供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建议及进行技术论证等技术咨询工作;自然、生物现象的日常观测、监测,资源的考察和勘探;有关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通用资料的收集,以及这些资料的常规分析与整理;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活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但不包括企业为进行正常生产,而开展的这类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应立足于服务社会、行业企业、学院的发展。申请人所申报的科研项目在研究终结后,其研究成果必须有利于服务社会、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院的发展,或是能提升学院形象与社会知名度。
2.科研项目要有延伸性。申请人要关注全国科学教育规划办、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教育科研规划办等相关部门的科研信息动态,对照要求进行课题申报。在申报校内教科研项目时,最好前瞻性地考虑与相关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接轨,或积极将校内教科研项目向省级立项推进。
3.项目申报按照“项目申报类别”进行归类,一定要明确标明研究成果形式和项目验收指标。
高职教育研究类的最终研究成果表现为具体方案或实施办法,要有可操作性,能为学院的工作实际产生推进作用,要有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学院发展战略研究类的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为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办法、制度等,能为学院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4.科研项目研究周期要明确。理论性研究一般不超过一年,偏重实证类的科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团队、个人均可申报,鼓励团队申报。
2.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3.院级及院级以上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可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一般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
三、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请者认真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学院组织校内外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由科研中心公布。
4. 申报时递交经各部门、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交科研中心李世相,同时报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275119432@qq.com。
本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附件:教科研课题申请书(http://www.sxphc.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559976224&wbfileid=3296538)
科研中心
2020年9月9日
抄送:院领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