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05 点击数:

 西            

 

                             科研中心函〔202029

 

 

关于2020年度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院级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0修订)》及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度将组织已到研究期限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以来立项未结的院级课题和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未结课题,以及申请延期结题到期的课题,达到结题条件的均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方式

1.撰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填写《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院级所有科研项目的主要研究成果均需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省级课题均为委托学院管理课题,按照省级课题结题要求撰写结题报告书。

2.材料报送

1)课题成果书面鉴定材料(院级2,省级3套,其中一套原件),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任务书、批准立项文件、中期检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与教科研课题申报成果对应的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佐证材料参考资料明细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排序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同时报送与上述材料相一致的电子版。

以上每套材料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

2)单独填写提交《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电子表格(附件4)(以上表格、结题报告书Word版,其他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275119432@qq.com)。

报送时间:2020115日至20201125

报送地点科研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20584

3.评审

学院将12月下旬择日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三、其他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2.各相关系(部)要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请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报科研中心审核备案。对本次无故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执行《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院级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0修订)》的有关规定。

3.校级课题请从校园网科研中心规章制度栏目“学院制度-院级课题管理办法下载有关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结题方案

附件3.装订格式

           附件4.教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科研中心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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