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学院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并选举了新一届(第三届)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新修订的《章程》对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运行等重要问题分别作了规定。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定位;提高学术组织在学院治理体系(特别是学术思想、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科研方案、学术评价等)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符合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届入选的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不同专业、学科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行业企业专家参加。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院的专业设置相匹配,向教师和基层学术组织倾斜。学术委员会的产生,标志着我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实践探索迈出新的步伐。将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学术评价与发展、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