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作者: 时间:2021-06-22 点击数:

6月21日上午,科研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等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作为职业院校的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在求知的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