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评价机构负责本机构认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工作。为保证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评价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严密的组织实施和严格的质量管控。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按照认定有关政策,建立、完善机构管理、考务管理、题库管理、证书管理、考评人员管理、内部质量督导员管理、收费管理、培训管理和质量体系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专家的聘任、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组织实施。
1.考务管理;
2.考核场地、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与管理;
3.题库开发、使用与管理;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印制、核发与管理;
5.档案建立与管理;
6.组织开展评价活动质量研究、分析、咨询和服务工作;
7.按有关规定收费和管理认定工作经费。
(四)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数据统计。
(五)负责质量管控措施的制定与执行,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