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划分学院教学部门实训室管理责任区

作者: 时间:2011-05-26 点击数:

为做好清产合资工作,实训中心安排各实训室管理人员于5月18日起对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进行清点。按实训室所属部门明确了校内实训基地的责任区域划分:

(1)中药系:实验楼一层(中药制剂检验室)和二层实训室(中药显微鉴定实训室、药用植物与栽培实训室、中药化学实训室、理化鉴定实训室);西二楼二层(中药调剂实训室、中药显微互动室、中药性状鉴定(1室、2室、3室));教学楼二楼西面(中药鉴定示教室);医务所(中药炮制实训室和中药提取实训室);GMP仿真车间二层(中药制剂实验室)。 (12个实训室)

(2)生物制药工程系:实验楼四层实训室(药理解剖实训室、微生物技术实训室、药物化学实训室)和一层药物制剂实训室、西二楼一层-药品质量检测中心及实验中心后排房-生物制药实训中心。(两个实训中心,4个实训室)

(3)药品经济贸易系:电教楼四层-模拟公司、西二楼二层-ERP(模拟药房)。

(4)基础部:语音室、体育器材室。

(5)实训中心:实验楼一层制药设备室、二层中药标本室、三层实训室(无机化学实训室、有机化学实训室、分析化学实训室和天平室)、四层基础医学实训室;西二楼科研中心;GMP仿真车间。

(6)电教中心:电教楼所有计算机室。

为做好本次工作,实训中心制订了统一的表格,规定了清产合资的具体要求,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