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9 点击数:

院属各系部、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训中心组织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制定本系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方案

二、各系、中心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系、中心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三、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组织对教学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并填报信息。

四、各系、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五、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总结。

六、实训中心将于5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请各系、中心于5月16日前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交给实训中心武海花。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2022年05月0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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