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起草年度鉴定工作计划、鉴定工作通知、资格认定文件、业务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考试用车、用水、用餐等。
3.负责发放准考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及验印,发放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存档表》与职业资格证书。
4.认真做好综合管理的有关记录,做好鉴定文件、鉴定试卷、考评资料、工作记录等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考试工件、材料的保存与查询。
5.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7.负责收集考生满意度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结果提交鉴定所领导。
8.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向鉴定所领导提交分析结果。
9.完成涉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其他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