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采编工作规则

2021-12-03 

一、图书馆的藏书应突出我院的办学特色。采集文献应坚持以满足学院教学、科研需要为主的原则。

二、根据学院经费情况和年度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图书采购计划,科学地分配采购比例及复本量。

三、图书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妥善保管购书合同、单据,以备查收。

四、提高采购水平,保证藏书质量。

1、采购人员应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注重对文献出版动态、本馆藏书情况、学科发展水平以及师生员工需求意见的调查了解,吸收师生员工参与购书活动。

3、做好图书查重工作,以避免漏购、错购或重购。

五、新书购进后,应及时进行图书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负责入库单制作,建立入库图书账册。

六、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分类,及时对新购进的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七、及时移交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八、采编室图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室或转借他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采编工作规则》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