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会:
我院学生会在院党委及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全面强化自身职能为目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宗旨,在学院教育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第二届学生委员会任期将满,为保证我院学生会工作的顺利交接和稳定发展,经学生委员会讨论,并报院党委批准,拟于2018年1月10日左右召开会议,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为使本次代表大会顺利进行,请各系学生会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大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着力推进学生会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充分调动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0日左右
地点:综合楼527会议室
三、组织机构
大会的筹备工作由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承担,在院党委、上级学联组织的领导下,院团委的指导下成立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
四、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五、代表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我院正式注册的非毕业班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本次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品格端正,是非分明,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类活动,在学习、工作及各种社会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二)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代表分配时既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也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
1.学院各系代表人名额为全院正式注册的学生的2%(取整)的比例,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112名。
2.学院各系在推选代表人时应兼顾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团员和群众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各学生分会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按多于分配名额20%提出代表人,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逐级进行推荐,并通过学生代表会议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初选名单,报所在系分团委,党总支逐级审核,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最后的代表人名单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六、委员候选人名额、条件、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3名,其中,拟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由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6名,提交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院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
附件:
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
人员)名单。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