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在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中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以喜迎建党史90周年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知识、做贡献、增才干”。
二、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前行 服务家乡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尹士优
副组长:原超
成 员:苏珍枝 李刚 韩晋平 郁敏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集中实践。根据团省委提供的13个方面的实践服务方向,结合学院具体实际,院团委组建四支集中实践服务队:
1、“红色追忆”实践服务队。(30人)
院团委牵头负责,组织全院的主要团学骨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这一主题,通过组织瞻仰革命历史纪念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拜访为我国革命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老党员、老同志,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同时为革命老区农村开展支教等志愿服务。
2、医药企业实践服务队。(300人)
中药系团总支牵头负责,组织各系青年志愿者,深入到学院学生实习见习基地、院办企业以及各药厂、药店等医药工商企业,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最新的生产工艺流程、科学的企业管理理念,调研医药行业的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及现代企业对人才素质的综合要求,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立志成才、服务山西医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信心。
3、环保宣传实践服务队。(35人)
生物制药工程系团总支牵头负责,组织团学干部在太原市、晋中市2~3个社区开展“低碳生活”调查宣传专项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低碳”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气象科普宣教活动,宣传科学抗旱、节水节电、防震减灾等知识,把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的科学知识传播到社区住户。
4、农村医卫实践服务队。(35人)
药品经济贸易系团总支牵头负责,在上党革命老区选择2~3个农村,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农民了解我省新的医疗改革政策及内容;针对当前我省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状况进行调研;看望、慰问“五保户”、“军烈属”,为其捐赠生活用品和保健药品等。
(二)分散实践
分散实践活动要注重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创业相结合,与服务地方医药经济建设相结合,要求每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1周,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1、洞察社会,探访医药职业领域
广大青年学生要在深入理解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思路,用独特的视角纵观身边的人与事,点面结合全程记录种种社会现象,特别是针对医药系统自上而下提出的反商业贿赂,要给予高度关注,并以一名准医药工作者的身份深入一线,体察透视此类问题的本质所在,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
2、寻访知名校友,开展就业见习实践服务活动
全院青年学生要就近就地深入医药生产企业、社区和农村,充分利用在校所学专业知识,结合实际进行顶岗实习、志愿者服务和中药资源探究、三农现状调查等多种实践活动,并走访近年来有所成就的知名校友,记录其优秀事迹,获取感悟事业成功经验。
3、义务参加招生宣传,扩大学院社会影响
院团委将组织百余名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以分散的形式分别在其生源地义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引导高、中考学生志愿报考我院。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将此项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意见认真传达到每位青年学生,保证组织有效,措施得力。各系团总支要做好所负责实践团队的组织安排,落实责任,明确带队老师及实践服务小组负责人。要做好统筹安排,把教师假期企业实践与学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
(二)统一协调,确保安全。鉴于社会实践周期长、地域广、人数多,要求各团支部必须在团总支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注意交通、饮食、卫生、安全,做到细致、严谨、周详。同时,各实践小组要及时互通信息,加强交流,营造浓厚的实践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实践小组或个人要紧扣活动主题开展活动,并要求人人写出实践总结报告,力争有成效,有创新,有突破。要把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表现与各项评比、推优工作结合起来。
六、活动时间安排
1、院团委拟于6月25日组织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2、“红色追忆”实践服务队拟于6月底起开展集中实践活动;医药企业实践服务队拟于7月上旬组织集中实践活动;环保宣传实践服务队拟于7月中旬组织集中实践活动;农村医卫实践服务队拟于7月下旬组织集中实践活动。
3、分散实践由各系团总支具体安排,时间为7-8月份。
4、各系于7月3日前将活动安排统一报院团委备案。
六、总结表彰
社会实践结束后,各系团总支务于8月30日前,将本系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院团委,在九月份开学第二周,上报本团总支社会实践总结材料,院团委将组织评选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遴选出部分作品在院级、院刊和团内刊物刊登。具体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