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三周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院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团员青年先进典型,切实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推动团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以饱满的精神、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团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院团委会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总结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团支部及学院注册团员、注册青年志愿者。
二、 评选条件及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团支部的思想建设;支部机构健全,团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思想作风硬,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正常,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能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在学院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学年(学期)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居前列。
2、优秀共青团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能够自觉学习团的基本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断陶冶情操,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年度考试成绩排名在班内前50%且单科无不及格,操行排名居本班前20名,无任何违纪现象。
3、优秀共青团干部: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热衷于共青团工作,开拓进取,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生活习惯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考试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操行排名居本班前10名。
4、优秀青年志愿者: 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社会志愿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5、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系分团委所属团支部总数的10%比例评选申报。
6、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每个支部1名。
7、优秀共青团员按支部团员数8%的比例评选申报。
8、优秀青年志愿者由院团委各部按年度注册青年志愿者5%申报。
9、各系分团委可根据各自一年来的工作实际和创新亮点申报专项特色奖。
三、 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我评议—民主推荐—综合考评—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流程,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支部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比表彰活动。
2、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申报“红旗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填写申报表;申报“红旗团支部”和“专项特色奖”要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请各分团委于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前将评选和申报结果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院团委(swxyytw@163.com)。 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以自动放弃对待,不再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