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和我院转型跨越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以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团的十七大胜利召开。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团支部思想建设。
2.支部机构健全,团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3.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正常,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能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5.在学院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学年(学期)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居前列。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年度考试成绩排名在班内前50%且单科无不及格,综合素质排名(B项+C项)居本班前20名,无任何违纪现象。
2.热衷于共青团工作,开拓进取,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表现突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生活习惯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年度考试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综合素质排名(B项+C项)居本班前10名。
1.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社会志愿公益活动(参照青年志愿者服务证)。
3.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1.五四红旗团支部按中药系分团委、制药工程系分团委、药学系分团委、工商管理系分团委1至2个名额,食品工程系分团委、器械工程系分团委1个名额比例申报。
3.优秀共青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8%的比例评选申报。
4.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分团委按年度注册青年志愿者5%申报。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我评议—民主推荐—综合考评—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流程,在分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1.各分团委、团支部要广泛动员,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比表彰活动。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填写申报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要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请各分团委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评选和申报结果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院团委。 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以自动放弃对待,不再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