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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14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成才报国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树立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力“冬季行动”,投身社会实践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2月

三、活动形式

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或假期常住地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学‘习’宣讲进基层”——政策宣讲活动

重点针对我院学生干部和理论学习社团,结合全国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的开展,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普及宣讲活动。

2.“凝聚爱国情•同筑中国梦”——主题学习活动

探寻艺术馆、博物馆等历史古迹,汲取传统文化精华,不断增强文化自信;重走红色经典路线,探访红色实践教育基地,传承革命献身精神;学习先进模范典型,寻访不同时期的优秀党员与共青团员,培养爱国爱党情怀;重温红色经典作品,坚定理想信念,感悟幸福人生。

3.“暖冬行•爱传递”——志愿服务活动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传播“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理念,以“科教、文体、法律和卫生”四进社区实践活动为主体,重点关注随迁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困难弱势群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爱心圆梦等志愿服务方式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就近就便深入社会基层,聚焦农民生活,服务社区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青春热情,展现青春风采。

4.“面向职场•规划未来”——就业实践活动

通过走访校友和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观摩、实习等方式,深入了解就业形势、相关行业动态、企业人才需求标准和就业创业政策,拓宽视野,将寒假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根据自身实际和就业意向,明确目标,科学规划职业发展方向,为将来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5.“青春•挑战”——创新创业活动

结合所学专业和自身特长,将寒假社会实践与创业实践相结合,借助“挑战杯”、“发明杯”、“创业大赛”平台,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广泛了解创新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想法,开展创业模拟活动,在参与专业实践的过程中,发现真知、运用真知、提高能力,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创业精神。

6.“我为家乡做贡献”——社会调查活动

以课题调研和走访调查的形式,深入基层,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百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增进对当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察和了解,掌握当下百姓关心的现实性民生问题,结合当代大学生学习就业的新环境、新形势,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改善民生和社会进步提出创新性想法与建议,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学院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7.“我为药院代言”——母校宣讲行动

利用寒假回访高中母校,向高中学子介绍药科学院的优秀传统和精神,通过宣讲会、经验分享、励志讲座、学业辅导等多种方式,宣传药院的发展历史和辉煌成就,培养广大同学的爱院情怀,同时为学院吸引全国各地的优质高中生源。

五、实践成果汇总

1.上交登记表和1500字左右调查或总结报告,社会实践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

2.相关采访录音、照片、ppt演示或DV资料

3.调查问卷或调研报告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开展“冬季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各级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应紧密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和社会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确保实践具有可行性,切忌走形式主义。落实实际效果,真正达到让学生在实践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目的。

2.保障安全,严防意外。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学院周边、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邻近村社开展。强化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严禁参加危险性实践活动。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拓宽思维,创新形式,在巩固常规宣传方式的同时,依托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宣传好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做法和我院学生表现出的奋发进取的时代风采以及文明奉献的精神风貌,重点突出特色活动及实际效果、社会反响、学生心得等。

七、总结表彰

1.各系部在认真评比基础上,于开学第一周前上报优秀名单及寒假实践材料至院团委。

2.开学第二周,学院将以系部为单位,对我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评比。

3.院团委将于2016年4月上旬对获奖成员予以表彰。

附:1.《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封皮》

2.《寒假社会实践调查登记表》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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