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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7-05-09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经团支部民主评议、分团委审核推荐、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马腾飞等382名团员“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马文佳等140名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马效敏等57名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王佳佳等12名同学“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制药工程系分团委等3个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称号;授予489班团支部等14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中药协会等7个社团“优秀社团”称号;授予马志宝等64名社团个人“社团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从严要求,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希望全院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以此次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药科类高职院校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2016-2017学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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