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关于举办第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4-14 点击数:

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同时为了使我院大学生了解创业、参与创业、实现创业,培养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提升我院学生的创业竞争力,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能够增长自主创业意识,具备基本的创业技能。我院开展本次“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青春·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5月

宣传发动:3月—4月

预赛时间:4月中旬

复 赛:4月下旬

决 赛:5月4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药学系

四、参赛对象和形式

(一)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二)参赛形式

1.团支部可以自行组成优势互补、人员配备结构合理的团队,各参赛团队人员不得超过10人。参加答辩环节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6人。

2.比赛以创业策划书、现场答辩、视频展示为主要形式。参赛人员采用评审创业策划书、现场答辩、视频展示项目三种形式评选。三种形式各占总分的40%、40%和20%。

五、参赛项目

1.大赛项目结合《中国制造2025》,侧重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发明创造和科技创新。

2.参赛项目可以是参赛者自主研究开发的项目;也可以是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项目;还可以是有研发价值与市场前景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六、赛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报名程序

(1)参赛团队需填写大赛报名表。报名表中“团队成员签名”栏,须由参赛团队负责人签名。

(2)《创业策划书》编写要求模板可从附件下载,供参赛团队参考。

2.报名须知

(1)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项目。

(2)大赛预赛时以电子版打印的形式提交创业策划书,简要阐述项目的背景、市场机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生产管理、财务分析、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复赛后,提交完整的创业策划书及创业策划PPT;进入决赛后,所有参赛团队提交完整的创业策划书、创业策划PPT、5分钟以内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内容介绍的视频资料。

(二)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

1.预赛(4月中旬)

预赛由各系组织。各参赛团队需填写《创业大赛申报表》一份,《创业策划书》一份(具体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

2.复赛(4月下旬)

复赛由各系承办并组织。按不同项目类别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请2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参赛创业策划书,进行评审和打分排序,每系评出2个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5月4日)

决赛由药学系组织,比赛将通过抽签决定12个创业团队的展示顺序,比赛过程采用评审创业策划书和现场答辩及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通过公开答辩、视频展示等方式评出9个奖项。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创意奖”、“最佳商业模式奖”、“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奖”各1名。

七、相关注意事项

1.各系参赛的报名表等材料交至药学系分团委社会实践部,联系人:李海波(联系方式:18435121213,电子邮箱3086786048@qq.com)、王莹莹(联系方式:15703414703,电子邮箱997883241@qq.com)。

2.所有参赛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赛作品并上交至承办单位;

4.参赛团队如出现违规(抄袭、盗用等)行为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和评奖资格。

附件1:创业策划书编写要求

附件2:创业大赛申报表

附件3:创业大赛各系报名情况汇总表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药学系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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