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深入贯彻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0.14”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10.21”沈阳饭店燃气爆炸、“10.24”江苏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炸教训,进一步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单位主责、群防群治、从严问责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排查范围
(一)各部门、各单位防火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二)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礼堂、车库、水库、锅炉房、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
(三)地下仓库、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等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管理部分
各部门、单位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各项防火制度是否科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是否扎实落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
(二)消防设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防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实验室废弃化学危险品回收处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章设置学生食堂、师生宿舍等等。
(三)餐饮服务
1.重点加强对食堂的排查,严查原辅料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成品销售留样、食品储存、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整治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禁用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关键环节,严厉惩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和销售、使用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条件、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和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方面情况。
(四)安全教育
1.各系部要组织各班级开展“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发布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内容、消防设施操作常识、火灾警示案例、消防安全提示等内容,切实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单位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督导图书馆、库房、锅炉、食堂、学生公寓、门卫、化学药品库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资料。要让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掌握安全救护知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和科学施救方法。
3.及时修订完善部门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日常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班级为基本单元,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要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冬季消防工作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失职追责。
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任务。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真正把责任、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推动不力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部门、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纸质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武装保卫部(处)。
武装保卫部(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