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2 点击数:

关于印发《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3年5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河北沧州、浙江金华、北京丰台先后发生3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消防安全 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紧盯重要场所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学院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王旭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轩萍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沈宝荣

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庄东军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志伟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超

成 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负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和具体推进实施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内容

主要针对学院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实验实训楼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学院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整治下列7类情形:

(一)日常管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属于火灾高危场所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责任部门:各部门、单位

()建筑防火及装饰装修。重点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情况,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的情况等。

责任部门:各部门、单位

()消防设施。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做到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

()电气安全。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形;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责任部门:后勤部

()安全疏散。重点检查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存在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情形,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的情形。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

()用火用电用气。规范敷设电气线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和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情况;厨房应独立设置,是否与其他场所采取有效防火分隔,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是否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各部门、单位

()应急建设。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是否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

四、方法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从5月10日起至7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改、督导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10日前)

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对学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工作安排。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学院

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结合火灾事故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教育活动,即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精准性宣传教育、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

3.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式销号,切实做到彻查隐患、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10日至7月底)

由学院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安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形式,每月对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北京“4·18”等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全员责任体系,责任要到岗、到人、到事,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按期高质量完成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任务。

(二)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工作效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等要求,严格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制度,完善部门、单位安全应急预案。要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组织灭火器材使用等技能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切实提高火灾应对处置能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宣传教育,及时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对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总结,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纸质版、7 月20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纸质版至安全保卫部,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kxywzb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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