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1-11-25 点击数:

一、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检查督导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三、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稳定知识教育,强化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四、负责制定相关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密切关注、分析校内外安全稳定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

六、负责巡查、排查校园内各类安全隐患。

七、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案件和形势案件,打击敌对势力。

八、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社团、刊物及其它宣传舆论工具的管理,依法取缔和查禁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九、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保卫工作。

十、负责学院内部的治安、消防工作,协同院属各部门、单位制定安全保卫措施,落实重点、要害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并负责对严重失密、泄密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

十二、负责门卫管理、校卫队管理、值班巡逻、消防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户籍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十四、负责维护校内交通秩序,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学校大门口交通秩序的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承办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各类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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