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院党委书记张瑞芳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院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各级党组织书记,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瑞芳同志从本次《条例》修订的背景入手,围绕“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方面深入解读了新修订《条例》的亮点,阐述了本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此次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贺聪明,党委委员、副院长陕荣善,教务处处长刘林凤,制药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彭志强四位同志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张瑞芳同志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服从”,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放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坚决态度,从行动上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遵循,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新《条例》,做好内省和自查,坚决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三要切实抓好监督。学院纪委和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立足新形势、新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最后,张瑞芳同志对全院党员干部就中秋、国庆两节的廉洁教育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