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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再次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 时间:2018-08-23 点击数:

日前,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省直机关第三批“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小区”“十佳文明网站”“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十佳志愿者”、省直机关第二批“十佳文明讲坛”和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文明传播优秀信息员的决定》,对2017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表彰,我院榜上有名,再次获得“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董双涛同志荣获文明传播优秀信息员称号。

近年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与成才,融入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与发展,融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合格人才培养,使精神文明的“软力量”有效的转化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硬实力”。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教职员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干部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学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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