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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三十六)

作者: 时间:2023-10-30 点击数:

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2020年5月28日,凝聚了几代人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C位出场”的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历史上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统一全国法令,制定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成为中华法系的典范。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我们党对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导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言习语

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全面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比如,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背后重要原因是法治不彰,把法律法规当儿戏;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就是在立法上“放水”,执法上“放弃”,才导致了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发挥着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二字,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通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定位越来越精准,举措越来越到位。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升级版”,不论在法治理念上还是在战略部署上,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是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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