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5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山西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4〕1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认真总结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结合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23-2024学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开要求,我校制定并依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学院门户网站作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3-2024学年,学院继续强化主动公开信息的理念,主动公布信息2037条,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46条,发布校园新闻223条;二是通过学院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8条;三是各部门、单位通过师生服务综合平台发布公告399条;四是学院院报共印发7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61条,学术期刊印发3期。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涉及学院的有关十个大类的信息(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及资产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公开信息)按要求在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师生综合服务平台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学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院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学院基本情况,包括学院简介、历史沿革、学院章程、领导班子成员、学院标识、校园精神、校园导览、机构设置、办学成绩、教育教学资源、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结构、人才培养情况、宣传片等内容,面向全社会公开办学信息。
2.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就业的文件精神,统筹线上线下招生宣传,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亲自带队奔赴各地开展招生宣传,组成招生宣传队伍深入各地开展宣传,做深做细做实招生宣传工作;同时在学院信息公开网和专题网站招生网公开2024年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招生、招生计划,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及成绩公布和复核通知,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动态及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发布2024级新生须知及根据学院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公布对部分新生调整开学时间的通知,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获取招生录取报道等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学院在就业网专栏专门发布2024届毕业生专项招聘会信息、线下举办校园双选会,充分搭建就业平台,高质量解决就业难题,助力毕业生充分就业。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和财务部网站公开《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另外,学院重大项目的招投标等信息通过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的“采购公告”和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财务、采购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人事师资队伍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学院创新团队、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铸魂育人工作室等育人资源;通过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主动公开2023年博士研究生(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招聘及拟聘公告;通过师生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教职工岗位竞聘、教职工及教师工作考核、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培训、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坚持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将专业信息、课程信息、教学研究与改革信息、教学督导、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院专业优化调整、学院职业教育成果及教学仪器采购等信息通过教务部网站和师生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师生公开;按时编制学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师生综合服务平台和学院公告栏公示学生奖助学金评选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人员名单等信息,确保评选程序规范合理,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始终把教学科研工作作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及时推送我院师生参加比赛的获奖信息并在师生综合服务平台上及时公布科研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及课题立项、结题等信息,激励广大教师加大科研力度,有效推进教育质量。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载体多样,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师生服务综合平台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同时,我校还通过党、政发文,各职能部门发布通知等形式,面向全院公开相关信息。对于有关学院发展和建设情况的重大事项,学校通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部门工作例会以及各类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2023-2024学年,学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面向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在官网上公开办公电话、在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领导信箱”专栏,接收来自学院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分别设置意见箱,认真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并听取意见。2023-2024学年,我院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普遍认可。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开通多种渠道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023-2024学年,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兄弟院校信息公开的经验做法,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主要经验
1.加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形成了“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块负责,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机制保证。学院严格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用完善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2.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学院积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着重抓好学院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广播站、宣传橱窗等信息公开途径,对党务、政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全面落实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保障全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也存在有关部门、单位在信息公开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学院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加强监督力度,持续深化学院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学院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督促学院各部门聚焦信息公开重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上下功夫。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学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