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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制度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管理条例(试行)

2015-06-23  点击:[]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院级科研课题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院级科研课题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我院从事教学、技术、实验(训)和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所在部门申报科研课题。

第三条 院级课题立足于服务学院,申请人所申报的科研课题在研究终结后,其研究成果必须有利于学院的教学、管理实际,或提升学院形象与社会知名度。其中,技术研发类最终研究成果表现为专利、新产品、新工艺及新型外观设计;社会服务类最终研究成果表现为面向市场、企业或农村的技术、标准等,要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校本高职教育研究类最终研究成果表现为具体方案或实施办法,要有可操作性,能对学院的工作实际产生推进作用;学院发展战略研究类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为论文,能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决策性依据。

第二章 课题申报和立项

第四条 院级科研课题鼓励和支持方向为应用型技术研发类、校企合作的社会服务类、高职教育研究类、学院发展战略研究类。

第五条 申报的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题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2.课题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计划与方法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研究成果具有出版、使用和推广价值,起到促进教学、服务教学的作用。

4.申请人以及课题组其他成员对该课题已经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有一定的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

第六条 课题申请人每年3月份之前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2),经系(部)或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中心。科研中心每年4月份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确定为院级课题。

第七条 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科研中心负责下达《立项通知书》(见附件3)。课题负责人负责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见附件4、5),作为经费启用和课题检查的依据。

第八条 学院对批准立项的课题进行资助。并纳入年度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第九条 院级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章 课题验收与结题

第十条 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应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6),与课题成果及有关材料于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报送科研中心。

第十一条 课题组提供的鉴定(结题)材料应包括:(1)课题立项书及批准立项文件;(2)课题研究报告;(3)与科研课题申报成果对应的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佐证材料;(4)参考资料明细;(5)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排序。

第十二条 科研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对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由科研中心颁发结题证书。

第十三条 未按课题计划进行实质性研究,而以其它成果代替课题最终成果的,将不予验收,并按课题未完成处理。

第十四条 无故未按期结题者,学院不予报销科研经费,借支经费按计财处规定返还,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立项(已结束课题研究、完成论文撰写待发表并写出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者除外)。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科研中心负责制定学院科研规划,研究确定课题指南;组织和指导院级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年度检查、成果鉴定;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

第十六条 系部处室负责拟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计划,协调本部门科研课题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并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 课题主持人是课题具体实施的责任人,负责课题组织、人员调配、经费支配、课题实施等,对课题的完成时间和质量承担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已退休或课题在研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研究。

第十八条 课题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课题组必须每年向科研中心递交《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年度检查表》。科研中心每年通报一次课题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 课题需延期结题者,于课题到期前及时递交《延迟结题申请表》,经批准后,可延期结题,延期结题只能申请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延期课题不再增加资助经费。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做出撤销决定:

1.无故未开展研究的课题;

2.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的课题;

3.未经批准擅自更改研究方向、研究计划以及负责人的课题。

已经撤销的科研课题,学院将不再予以资助。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请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研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表》

附件2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申请表》

附件3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立项通知书》

附件4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

附件5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研课题计划任务书》

附件6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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