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全面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要求,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使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拟定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办公室设宣传、报名、测试、命题与评卷、录取、后勤、保卫、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共计7个专业,33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已履行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外语语种为英语。
(1)凡符合我院单独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凭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 “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
(2)考生登录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3)考生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及推荐意见);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1)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200分,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2)职业技能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主要考查学生职业素质,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沟通能力及职业技能等。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实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成绩确定: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素质测试成绩=总成绩。
5.测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4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学院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
2.单独招生录取组依据录取规则组织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学院将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凡被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教学管理、毕业证、就业派遣等方面均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7.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报名、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信箱:sxykjijianjiancha@126.com
2.单独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联系电话:0351-7820555 7820666
学院网址:http://www.sxba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