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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提醒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组织人事部函〔202379


关于及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提醒

(2023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和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院11月份有关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醒内容

(一)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内容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提早谋划、提早布局、提早行动,完成好党建工作标杆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申报工作。

2.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好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本月活动主题是“守正创新担使命,锚定‘双创’谱新篇”;

3.按照《关于清理未转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函》有关要求,个别系党总支继续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4. 各系党总支要按照《关于做好 2023 级新生入党启蒙教育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并做好2023级新生入党申请人登记工作;

5.各系党总支按照学院党校《关于举办中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委员会2023年第四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精神,安排专职组织员配合做好2023年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

6.按照学院全面建设清廉学校示范单位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完成好相关工作;

7.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完成11月份党费收缴工作并将党费收缴报告单交组织人事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有关内容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以学院宣传统战部所发《关于202311月份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宣传统战部函〔202317号)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128以前完成好11月党内政治生活提醒的相关内容与事项,并将填报完整的《党内政治生活备案表》交组织人事部。

2.《党内政治生活备案表》将依照“一事一表”、“一事一报”的原则进行填报,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组织人事部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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