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提醒 (2024年10月)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4-12-05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和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院10月份有关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醒内容
(一)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内容
1.按照学院党委巡视反馈涉及组织工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关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巡视整改工作。
2.获得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食品系党总支教师党支部,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各项任务建设,准备迎接中期检查。
3.获得全省高校首批“育人先锋”党建品牌项目的中药系党总支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单位,中药系党总支教师党支部、食品系党总支教师党支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单位,按照各自申报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建设。
4.按照《关于开展学院党建工作标杆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获得学院首批党建标杆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培育创建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建设工作,迎接学院验收;获得学院第二批党建标杆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按照各自申报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建设。
5.各系党总支视更名情况,按照《关于修订六系《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组织人事部函〔2024〕51号),对“两个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6.按照学院全面建设清廉学校示范单位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完成好相关工作,结合《关于开展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八届校园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月的通知》(晋药院纪字〔2024〕6号)有关要求,本月党日活动主题为“清风说廉”。
7.按照有关要求,各党总支于10月底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8.各系党总支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党启蒙教育的通知》(组织人事部函〔2024〕44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
9.各系党总支认真做好校外综合实训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与培养考察工作,同时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管理工作。
10.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完成10月份党费收缴工作并将党费收缴报告单交组织人事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有关内容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以学院宣传统战部所发《关于2024年 10月份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宣传统战部函〔2024〕18号)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28日以前完成好10月党内政治生活提醒的相关内容与事项,并将填报完整的《党内政治生活备案表》交组织人事部。
2.《党内政治生活备案表》将依照“一事一表”、“一事一报”的原则进行填报,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