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内设机构、编制、岗位和职数的核定,报批学院
2.统筹各类人员的分级、聘用、合同签订、聘期考核和
3.新进人员报到,教职工调入调出、内部调动、转岗、退休等手续办理。
7.出具教职工在职、收入、职称、社保、工资介绍信等证明。
15.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核备案等。
16.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政策解释,接受处理举报、申诉等。
19.教职工工资定级、变动、调整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晋升的审批、归档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调整与管理。
20.教职工因公致伤、残、死亡有关材料收集,负责残疾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算发放。
22.制定完善学院绩效改革方案,指导二级单位绩效改革。
26.办理社保开户、变更手续,以及《诊疗手册》、《社会保障卡》的申领、补办、转入、开通等。
29.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公开招聘宣传、初选、面试、体检等工作。
30.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驻地街办人口计生工作。
31.制定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负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和档案管理。
32.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证明,出具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和婚姻状况等证明。
34.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编外人员统一备案管理。
37.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全院发展党员工作进行
42.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50.协调做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54.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汇总及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工作。
55.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副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工作。
60.制定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