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10-05-20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规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李艳丽、姬洁莹同志为助教;郝蕊霞同志为助理馆员。
聘任期为三年,从2010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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