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放假前及放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4日—3月1日;3月2、3日(星期六、日)报到注册,3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职工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9日—2月28日,3月1日(星期五)正常上班。
(三)寒假期间,如遇上级有工作安排时,全体职工需按要求及时返校。
(一)学院值班室设在综合楼213房间,值班电话:7820613。
1.正常上班期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6:40—次日上午8:50。
(一)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二)全院师生员工在假期中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和廉政要求,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寒假期间,中层干部外出离开太原时,须向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各部门、单位职工外出离开太原时,须向部门、单位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
(四)全体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杜绝发生脱岗、漏岗现象。要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者,需填写《学院值班干部调班申请表》,经带班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党政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生脱岗、离岗等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武装保卫部(处)要对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闲杂人员放假期间进入校园。做好24小时校园巡逻及学院重点部位的防护工作,确保学院假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