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4-01-19 点击数:

中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驻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简称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监委和院党委双重领导下,围绕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根据上级监委授权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具体职责为:

1.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部署,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

2.强化政治监督,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

3.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开展学院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政治画像工作,分析研究“树木”和“森林”情况。强化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监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4.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部门单位的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5.负责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审查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问题线索,受理学院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类腐败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予以查处。

6.负责对学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依法保障监察对象合法权利。

7.负责统筹协调清廉学校建设,开展面向党员的遵守党纪教育、面向师生员工和监察对象的廉洁教育、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活动。

8.负责按照权限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问题,依据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向学院党委提出问责建议。对监察对象按照程序提出监察建议或问责建议。

9.加强对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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