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院在综合楼523召开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传达会,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纪办发〔2019〕17号)和省纪委王拥军书记与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任前谈话精神以及《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学院27个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实施意见明确,高校领导班子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三为主”,提出了完善工作报告等4个制度。省纪委王拥军书记从强化政治担当、日常监督等6个方面对新任命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求,他强调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提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一职是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加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要围绕“三为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职责,王拥军书记还通报了7家省管企业、19所高校零办案情况,要求对标对表中纪委要求,切实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院纪委制定了机构改革《工作措施》,经院党委研究已上报省纪委,下一步学院将设纪委专职副书记1名同时兼任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纪委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为正科级建制,编制2人。
根据《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全省高校分为4类,我院属于第3类,下一步考核从党建情况、管理情况、履责情况和奖惩情况四方面进行。其中履责情况考核包括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占比65%。
最后,贺书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刻理解新体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把监督摆在首位、挺在前面,切实把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凝聚监督合力,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