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守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规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纪委网站、省纪委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律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简朴、安全、清廉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和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地方、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强化责任,严格约束,为推进疫情防控和学院正常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禁值班值岗人员擅离职守,出现脱岗、空岗、漏岗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及落实疫情防控“四早”要求化作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纪律和防控纪律,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值班值守。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节假日监督和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节假日教育宣传,落实好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涉疫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风清气正。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复燃及落实疫情防控纪律的教育宣传和自查工作。对教育宣传情况及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列出清单、定出措施,及时整改。